日期:2024年09月05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255次
一、“七彩心医”互联网医院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以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为主要突破点,统筹资源、协作创新、共同开拓,建设和运营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院的组织架构如下:
互联网医院由医院临床科室医生兼职在互联网医院提供图文和电话问诊,视频问诊诊疗服务,每日按需排班在互联网诊疗中心坐诊,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药事服务部提供兼职药师负责在线处方审核工作,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审核处方,提供药品配送服务。医务部、质控办、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共同负责互联网医院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电子病历、业务投诉等的管理。医院信息科负责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日常维护、系统升级等技术服务,确保互联网医院系统稳定运行并满足业务不断发展的需要,并提供互联网医院宣传推广、活动策划、客服中心等运营服务,促进互联网医院业务良好运转。
二、“七彩心医”互联网医院服务项目
1.咨询服务
医院组织医生向患者提供在线问诊服务,患者在诊前或诊后有任何问题随时随地可以向开通咨询服务的医生提问,医生可以利用碎片化时间通过图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患者沟通解答患者的问题,从而加强了医患互动,同时也起到导诊分诊和引流病源的作用,引导患者方便精准的就医。
咨询服务的目的是及时为就诊患者提供就诊指导,使患者得到恰当的医疗服务,咨询服务操作规范如下:
(1)居民需要就诊指导时,选择医院、科室、医生申请咨询。
医生对申请咨询的居民,进行回电沟通,也可以拒绝申请,并说明拒绝理由。
(2)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可以帮助患者预约就诊等。
(3)咨询服务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对患者的服务,若超过24小时未回复患者则将纳入绩效考核中。
2.互联网诊疗
线上诊疗平台提供了OCR(文字识别)实名认证服务,确保患者拍摄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就诊,进行院内就诊信息实时对接,对患者进行判断,只有经过认证的复诊患者才可以使用线上诊疗服务。对初诊患者不得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对其应引导线下首诊。
(1)适宜的服务对象:已在实体医疗机构确诊,能够提供具有明确诊断的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病情稳定的复诊患者。
(2)不适宜的服务对象:当患者病情出现变化或存在其他不适宜在线诊疗服务的,医师应当引导患者到当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如:病情明显加重、药物副反应不能耐受、患者出现自杀、自伤、冲动、伤人等危及自身或他人的行为或存在潜在风险时,或接诊医师判断有其它不适宜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对象(患者)。
3.在线复诊
慢病患者在本院门诊或住院诊后可以通过互联网医院的方式向开通在线复诊服务的医生进行图文咨询,视频问诊,医生可以利用移动碎片化时间方式或定期线上坐诊的方式,通过图文、电话、视频方式向患者提供问诊服务,调阅以前的电子病历,根据需要可帮患者开具电子检查申请单并预约好时间,如需开具处方可在线开电子处方由对接的药企配送到家或到药店自取。
(1)在线复诊首先需要医师进行网络出诊的排班,患者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时间,预约网络就诊,预约时患者必须确保是复诊问诊,提供上次完整就诊的诊断和诊疗资料。
(2)医生需要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调取患者历史诊疗记录,确认患者属于复诊患者,并在充分了解患者病情的情况下进行在线诊疗。
(3)在线复诊信息写回到医院信息系统中,保证患者病历资料完整性、患者线下就诊时也可以查询到线上的复诊记录,以保证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4)若在线问诊中不能确定诊疗方案,应引导患者到线下就诊,可以帮患者预约自己或其他相应医生的号源,也可帮助患者转诊到合适的医院中就诊。
(5)复诊服务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对患者的服务,若超过24小时未回复患者则将纳入绩效考核中。
(6)医生可在医院规定的价格范围内灵活的设定自己的咨询服务价格,向患者提供有偿的复诊服务。
三、“七彩心医”互联网医院服务流程
1.咨询服务流程
患者通过医院官网、官微、小程序等入口进入互联网医院,登录或注册进行咨询。
2.互联网诊疗流程
患者通过医院官网、官微、小程序等入口进入互联网医院,登录或注册进行预约。互联网医院的预约时间为就诊时间前三天。
3.在线复诊流程
患者通过医院官网、官微、小程序等入口进入互联网医院,登录或注册进行复诊。
四、“七彩心医”互联网医院收费情况
接诊医疗服务按照线下门诊费用为准,服务项目和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互联网医院平台项目远程医疗服务收费主要包括:在线咨询与复诊类,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应保持线上线下同类服务合理比价:
(1)线上线下服务价格应与服务效用相匹配,保持合理的比价关系和价格水平,体现激励服务与防止滥用并重;
(2)线上线下价格应与经济性改善程度相匹配,使线上服务可以比传统就医方式更有利节约患者的整体费用;
(3)线上线下服务价格应与必要的成本的差异相匹配,体现医疗服务的共性成本和“互联网+”的额外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