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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8年度云南精神医学优秀论文的通知

日期:2009年07月31日      来源:admin      浏览:13397次

 
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云南省心理卫生协会第二届第五次理事会精神,从1996年起每年评选云南精神医学优秀论文1次,至2008年止已评选优秀论文12次。在总结上几次评选工作的基础上,于2002年经协会四届三次全体理事会重新修定优秀论文评选办法,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凡云南省心理卫生协会会员(含团体会员单位的工作人员)均可参加。
  2、凡在评选前一年内(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刊登在国际、国内公开发行的专业杂志上的精神医学、心理学、行为医学和社会学方面
的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二、申报办法
    1、必须符合上述条件,方可参加优秀论文评选。
    2、协会全体理事会根据编委会意见评选出2008年度的云南精神医学优秀论文奖。
3、申报论文需复印全文和版权页,并填写申报表格一份。申报论文先经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如无单位公章不得参加评选,申报材料单位留底一份;报协会秘书处一份。
4、申报时间:要求在2009年7月15日将申报材料寄至协会秘书处,超过申报时间不予以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请协会各会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务必按时完成申报材料的推荐工作。
三、      奖励办法
    根据论文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按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高低及社会影响的广度、深度,分设一、二、三等奖共30篇。所有申报论文协会将组织云南精神医学编委会根据评选条件及论文水平进行集中评审,报2009年7月全体理事会通过后评选出云南精神医学优秀论文奖。
    一等奖条件
    发表在国家级杂志上(中华牌)的论文(如中华精神科杂志、中华神经科杂志)和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等期刊上的论文
    二等奖条件
    发表在公开发行的省级医学刊物(如临床精神医学、中国神经精神病学、上海精神医学等杂志上的论文)。
    三等奖条件
    凡发表在公开发行的省级医学刊物上的论文均可参加评奖。
四、申报材料请寄:昆明市穿金路733号吕氏贵宾官方网站
医务科   张 帆  收
      邮编:650224   电话:0871―5625638  传真:0871―5619733
电子邮箱:ynjs1955@sina.com
备注:附优秀论文申报表一份(表格不够可自行复印)。
 
      云南省心理卫生协会
      200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