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7月25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16881次
根据《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放开健康咨询等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昆发改收费(2018)58号文件精神,对我院开展的自主定价的项目进行公示如下:
一、 精神科特需门诊
ZZ0000001 主任医师收费 300元/每次
ZZ0000002 副主任医师收费 200元/每次
二、 311503023 心理咨询
由非精神科医师或持有心理咨询证人员完成,每次30分钟,收费200元。
三、 311503024a 心理治疗(个体)
包括催眠治疗、森田疗法、行为矫正治疗、厌恶治疗由精神科主任医师、精神科副主任医师、精神科主治医师和参加医疗系统心理治疗师执业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人员,或取得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助理注册心理师、注册心理师及心理督导师完成。每次45-50分钟,不得少于45分钟,每次主任医师收费500元;副主任医师400元;主治医师、助理注册心理师收费300元。
四、 311503024b 心理治疗(群体)
由精神科副主任医师或注册心理师以上人员完成。每次治疗时间45-50分钟,不得少于45分钟,每人每次收费100元
五、 VIP病房(特需病房)
ZZ0000003 单间(大):床位费每人每天300元
ZZ0000004 单间(小):床位费每人每天200元
六、 调价周期为1年
七、 公示期为7天
监督举报电话:65619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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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