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年03月11日 来源:admin 浏览:8246次
家中一旦有人患了精神病,无疑给家庭带来不幸。作为患者的亲属应当怎么办呢?首先,要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多数精神疾病早期都有“ 蛛丝马迹”可寻,例如失眠、懒散、对人对事冷淡,孤僻、工作能力下降,多疑等等。此时不可简单地认为是“思想问题”,更不可一味地顾全“面子”,讳疾忌医,而错失早期治疗的良机。家属应用心观察病人的变化,及早送往专科医院诊治。当病人的症状明显时,不能偏信谬言,胡乱行事。例如对患者择偶婚配,用“冲喜”,或请来巫婆,神汉搞迷信活动,这样做会延误治疗,容易发生意外事件。
不是所有的精神病人都需住院治疗,应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一般病人在院外比较安静,能与医生、家人合作,能定时服药。那么,这样病人应尽量让他在院外治疗。有些病人,扰乱治安,伤人毁物,生活失理,失眠、睡眠过多,行为退缩,严重的自杀等症状就必须住院治疗,否则势会延误病情,急性拖成慢性,影响治疗效果。因此,对待这类精神病人应尽力劝其住院治疗。
目前,国内治疗精神病以药物治疗为主,辅以心理治疗、行为治疗、物理治疗及外科治疗等。精神科治疗有其特殊性,坚持治疗、坚持服药是治疗精神病和控制复发的主要措施,经过住院治疗控制了病情的病人出院后仍要按医嘱坚持服药,做好家庭护理,许多病人需服用2至3年或更长时间的药物。在这长期的服药过程中,患者和家属应注意些什么呢?
1、在服药过程中必须遵医嘱定时、定量服用,切忌随意停药。同时家属要学会根据患者的病情适当地调整服药剂量,如病人出现发热、腹泻或嗜睡等情况,就应及时减量;而当夜睡眠不佳或出现一些精神症状时,则应及时性加量。但应适量,不要骤增骤减。
2、不要随意停药和自己更换药物。有些家属看到病人病情有好转,或有其它的顾虑就自行停药,也有的听说什么药好就更换药物,其结果可导致精神病复发。因为很多精神病人的症状消失只是暂时的病情平息,不坚持治疗必定会使疾病复燃,而不经医生同意自行更换药物则风险更大。
3、关注药物副反应。各类精神药物的作用范围很广。它不仅对精神活动有作用,而且对植物神经、运动神经、内分泌等许多方面都有影响。因此,出现一些非治疗目的的副反应是在所难免的。如果副反应较轻,则不影响治疗,但出现严重肢体强直、震颤、吞咽困难,并有高热或出现巩膜与皮肤黄疸等情况,就应及时送医院诊治了。
4、定期检查。为防止出现严重的副反应,在服药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血象、心脏、肝脏功能,尤其是在出现肝区胀痛,食欲减退,乏力、发热时、应及时到医院复查。同时要注意不要长时间暴露在阳光下,以免发生过敏性皮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