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8月31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13851次
一、精神病护理
1、护理对象
符合ICD-10或CCMD-3诊断标准的各类精神障碍的住院病人。
2、护理要点
(1)安置在一般病房,观察病情变化及病人治疗、检查情况。
(2) 督促或协助病人进行生活料理、按时作息,做好卫生宣教。
(3) 做好病房的安全检查工作,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病房。
(4 ) 了解病人的心理状态,及时给予针对性护理及心理护理。
(5) 新入院病人每天测T、P、BP三次,询问大、小便情况,连续三天,每班书写护理记录并交班。三天后每天测T、P 1次,询问大、小便情况。每周记护理记录1次,测体重、BP 1次。住院时间在6个月以上,每二周记护理记录1次。病情变化及时记录,并报告医生。
二、精神科监护
1、护理对象
(1)新入院、幻觉、妄想严重的病人,有冲动、外逃行为的病人。
(2)严重兴奋躁动或高度行为紊乱者。
(3)拒饮、拒食状态。
(4)意识障碍的病人。
(5)严重抑郁、消极及自杀企图强烈的病人。
(6)木僵或亚木僵病人。
(7)癫痫频繁发作、持续抽动的病人。
(8)严重的精神科药物副反应。
2、护理要点
(1) 安置在监护病房,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建立监护记录单,每2小时记录一次。保持水、电解质平衡,记录出入量并总结。重点交接班。病情变化及时记录,并报告医生。
(2)认真做好基础护理及落实各项治疗和护理措施,严防并发症的发生。
(3)了解病人心理动态,及时给予针对性护理及心理护理。
(4)每天测T、P、BP 3次,询问大小便情况,并记录。异常按特殊情况处理。
(5)备好急救物品及药品,以应抢救之需要。
三、其他:
1、护理对象
(1)严重躯体疾患或机体衰竭状态
(2)严重营养不良 (3)低血钾状态
(4)急性药物中毒 (5)粒细胞降低或缺乏
(5) 麻痹性肠梗阻 (7)严重药源性皮疹
(8) 续性低血压 (9)锂盐中毒
(10)严重锥体外系症状 (11)恶性综合征
2、护理要点
按综合科分级护理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