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3-12 浏览:16096次
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提供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的社会服务,开展心理危机监测和研究,负责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的社会宣传,临床服务和专业人员的培训,负责院外心理卫生急救服务和社区居民心理健康促进服务,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心理危机应急处理,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和心理卫生工作。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职工10人,退休1人。
二、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8.5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8.59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3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四、名词解释:“三公”经费预算: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详见附件:昆明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2019年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昆明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