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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机

自杀和自我伤害的一些基本概念

日期:2012-09-22   浏览:15958次

 

自杀死亡: (1)有充分依据可以断定死亡的结局系故意采取自我致死的行为所致; (2)只有自杀意念而未实行者不采用此诊断。并无自杀意念,但由于误服剧毒药物,误受伤害等原因致死者不采用此诊断。伪装自杀亦不属此诊断; (3)自杀者可无精神障碍,如自杀时已存在某种精神障碍,则并列诊断。

 

自杀未遂:有自杀动机和可能导致死亡的行为,但未造成死亡的结局。

 

准自杀:又称类自杀。可以是一种呼救行为或威胁行为,试图以此摆脱困境。有自我伤害的意愿,但并不真正想死,采取的行为导致死亡的可能性很小,通常不造成死亡。

 

自杀观念:只有自杀意念,而未采取自杀行动。

 

自伤:有充分证据可以证实系故意采取自我伤害行为,其后果可以导致残疾,但无意造成死亡的结局。可能受幻觉或妄想影响所致,或处于意识障碍之中,也可能受宗教苦行习俗的影响而自伤。如果自伤是表演性障碍、诈病或准自杀的表现,则应分别归入相应诊断项下,不采用此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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