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原则
日期:2008-12-30 浏览:23962次
(1)保密性原则
咨询人员保守来访者的内心秘密,妥善保管来往信件、测试资料咨询档案等材料,不在任何场合谈论来访者的隐私,除非征得来访者的同意,不向来访者的单位领导、同事、同学、父母、配偶等谈及来访者的隐私.
(2)理解性原则
咨询人员对来访者的语言、行动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不得以道德的眼光批判对错,要帮助来访者分析原因并寻找出路。
(3)时限性原则
心理咨询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咨询时间一般规定为每次50分钟左右(初次受理时咨询可以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咨询时间或间隔。
(4)助人自助的原则:
问题就是一次学习的机会,咨询师帮助来访者理清思绪,学习理性处理问题,并在过程中,让来访者的心理素质得到了成长。因此咨询本身就是一个来访者学习并成长的过程,同时也是咨询师“助人自助”的过程。
(5)“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
原则上讲,到心理咨询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这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没有咨询愿望和要求的人,咨询者不会去主动找他(她)并为其心理咨询,只有自己感到心理不适,为此而烦恼并愿意找咨询人员诉说烦恼以寻求咨询者的心理援助,才能够获得问题的解决。心理咨询室的大门向任何人都是永远敞开的。
(6)客观中立和无条件积极关注原则:
存在即合理,每个人做任何事必有他自己的苦衷。心理咨询站在一个客观的立场上,不以道德的标准,对来访问者进行无条件的积极关注,帮助来访者走出心灵的雨季。
(7)重大决定延期的原则
心理咨询期间,由于来访者情绪不稳定,原则上应规劝其不要轻易作出诸如退休、调换工作、退学、转学、离婚等重大决定。在咨询结束后,来访者的情绪得以安定、心境得以整理之后作出的决定,往往不容易后悔或反悔的比率较小。就此应在咨询开始时予以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