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干预
日期:2008-03-10 浏览:15586次
每个人在其一生中经常会遇到应激或挫折,一旦这种应激或挫折自己不能解决或处理时,则会发生心理失衡,而这种失衡状态便称为危机(crisis)。危机干预(crisis intervention)就是从心理上解决迫在眉睫的危机,使症状得到缓解和消失,使心理功能恢复,并获得新的应对技能,以预防将来心理危机的发生。
心理危机最极端的形式是自杀。自杀与心理危机是中国的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党和政府对此予以了极大的重视。卫生部报告:我国每年至少有25万人自杀身亡,200万人自杀未遂。自杀占我国人口死亡的第5位原因,也是15-34岁人群的第1死因。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整个社会迫切地向我们提出需要大力开展自杀预防和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以减少自杀事件的发生,降低自杀死亡人数,提高重大或突发灾害后的心理救助工作水平。
现在许多国家已经有了综合性的国家灾害处理方案(包括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如火灾、洪灾、地震、爆炸等灾害后人群的心理创伤的治疗)、自杀预防方案。国内已有北京、南京、杭州、深圳、长沙、等十几个城市在近几年内相继成立了自杀预防和心理危机干预中心,这些中心所开展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肯定和赞赏。
当前随着新昆明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变革的日益深入(家庭和人口结构的变化,价值观念改变,劳动从新组合),以及社会生活环境的变化(如噪音、污染、拥挤等),生活中的心理紧张因素日趋增加,不仅使得传统的精神疾病患病率逐年上升,而且也出现了许多新的心理卫生问题(如儿童不良行为,青少年违纪行为,酗酒,药物滥用,老年人孤独等等),由此在昆明建立一个由政府支持、社会各个方面积极参与的、开展自杀研究和对高危人群提供干预服务的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不仅事在必行,而且也是昆明市保持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