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不是“疯子”
日期:2012年01月04日 来源:admin 浏览:13508次
生活中,一些人时常把精神病人称为“疯子”,并把有冲动、伤人、毁物和到处乱跑等行为的精神病人称为“武疯子”,把没有冲动行为而以少动、话少、自语自笑、行为离奇或不与人交往等表现为主的精神病人叫做“文疯子”。
在大多数国家中,多数人由于不了解或缺乏精神疾病知识,对精神病人都有恐惧、担心、害怕和拒绝与其交往等心理和行为。比如有些人在吓唬淘气或犯错的小孩子时说,“再不听话就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小孩常感到恐惧不安而变得听话且安静下来;有的人在吵架或语言攻击别人时说:“你有精神病呀?”而听到这样话语的人经常怒发冲冠,觉得是天大的侮辱。在一些人心中,“精神病”成了“恐怖”、“邪恶”或“不吉祥”的贬义词,“精神专科医院”被描绘成恐怖、光怪陆离或阴森的地方。对精神病人,人们常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他们,甚至歧视、打骂或虐待精神病人,使他们的生活质量显著低于常人水平!
而实际上,与感冒、肝炎、糖尿病和高血压等疾病是躯体不同器官受损的症状表现一样,精神疾病是脑病的症状表现。在中医学上,明代医学家王肯唐在其著作《论治准绳》中,把精神疾病分成了癫狂痫、烦躁和惊悸恐三大类。科技进步极大地推动了对精神疾病病因和发病机理等的正确认识,1988年世界卫生组织凝聚世界各国精神病学家的智慧,在《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中,把精神疾病分为10大类。结合中国的文化和传统,在2001年我国出版了《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上述标准对至今发现的每一种精神疾病都制定了科学的诊断标准。
精神疾病并不可怕,精神病人并不是“疯子”,精神疾病不仅能够治愈,而且可以和正常人一样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为了消除偏见、关爱精神病人,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颁布和实施了《精神卫生法》,来保障精神障碍人士的合法权益,防止歧视精神障碍人士的违法行为,使其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促进了社会公平、合理与和谐的进一步实现。